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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15:3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李洪涛同志介绍《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洪涛同志介绍《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情况。 2021-05-12 15:30 李洪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泰安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介绍一下《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的相关情况。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扩大劳动就业,促进技术创新,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向来重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全市涌现出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平台载体,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为全市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2020年9月,为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聚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提升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出台《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为市级示范平台培育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也为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发展和提升对标提供依据。 二、《办法》起草的过程 我局自2020年12月开始着手《办法》起草工作。 一是开展广泛调研。组织专门人员力量,对全市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与有关行业协会、县级主管部门、企业、服务平台和相关专家进行深入座谈,获得一手资料。 二是确定标准规范。经认真研究、吸收省办法相关规定,结合调研实际,对“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年服务中小企业120家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5人”“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次数”等基础条件进行了相应调整,形成我市《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和向各县级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平台、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定向征求意见,共征集7家企业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降低个别认定条件和明确政策扶持方面。经认真研究,本着《办法》既要有利于示范平台的培育发展,又要体现示范性、先进性原则,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取舍,对不予采纳的意见逐一回复说明。 四是严格出台程序。按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规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形成终稿,按程序出台。
2021-05-12 15:34 李洪涛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主要功能、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附则共6部分组成。 在认定的范围、原则等方面。《办法》明确,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咨询、法律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在示范平台应具备的主要功能方面。《办法》要求,示范平台应具有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咨询、法律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 在示范平台认定条件方面。《办法》明确,示范平台除特色服务功能外,应同时具备资产总额不低于120万元,年服务中小企业8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等基本条件;还要满足在单项服务中服务企业数、服务量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在示范平台认定程序方面。《办法》明确,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每年开展1次,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授予“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在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方面。《办法》明确,示范平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撤销示范平台称号,3年内不得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示范平台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示范平台服务质量、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以及完成政府部门委托任务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可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撤销申请。同时,《办法》要求,各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每年向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提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打算。 《办法》自2021年5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1-05-12 15:37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1-05-12 15:37 山东广播电视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整合信息资源,畅通企业与政府沟通渠道,全面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请李局长介绍一下我市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2021-05-12 15:38 李洪涛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局一直致力于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中小企业的职能,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梯次培育体系。出台《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规范认定和管理机制,同时经过县市区优选推荐,建立示范平台培育库,进一步完善市级、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梯次培育体系。 二是抓好对现有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管理。每年对各级示范平台进行全面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各平台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相关情况,对存在的普遍问题、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同时建立相关台账,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三是引导对标提升,切实发挥服务作用。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组织各级示范平台开展对标学习,引导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运营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平台4家。2020年我市7家平台入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入选数位列全省第二。根据今年年初的调研数据,2020年,全市各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服务资源数1200余个,开展活动次数1700余次,为近万家企业提供了各类直接服务,服务企业数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呈逐年递增态势。
2021-05-12 15:40 主持人 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徐珊珊,联系电话:6991141。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