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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15:3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马洪军同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陈云晴同志,介绍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及2021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马洪军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2021-05-21 15:30 马洪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起步之年。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组建2年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坚持向改革要红利,以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着力化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等焦点问题,全面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充分发挥了医保战略购买作用,切实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提到“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这是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高度肯定。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今年以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的情况。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对现行药品采购模式的重大改革,是推动建立“三医”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长效工作机制的重大举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了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112种中选药品,三批药品分别降价59%、53%、53%,实际执行情况超过预期。
2021-05-21 15:33 马洪军 一是降价减负效果显著。带量采购最直观的影响就是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全市患者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以治疗糖尿病常用药品阿卡波糖为例,药品价格从原来的每盒61.92元降至5.42元,降幅91.25%。按照常规用量计算,患者全年用药费用从2260元降到198元,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平均报销比例75%估算,患者全年自费金额不到50元。 二是产品种类覆盖面广泛。国家三批次集中采购112种中选药品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哮喘、关节炎、精神类疾病、癫痫类疾病、肝炎类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以及价格比较昂贵的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都是临床用量较大的品种。 三是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在净化流通环境方面,实施带量采购和一系列配套政策,中选企业可以将更多精力和财力投入到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改造当中,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在临床疗效方面,由于中选药品全部为原研或者过评仿制药品,根据临床实际使用来看,中选药品的临床疗效稳定,得到了临床医务人员和患者广泛认可;三批次集采中,越来越多的原研药企业参与其中,“专利悬崖”开始呈现,一批品牌“贵药”“神药”价格高台跳水,药品可及性大幅提升。 同时,山东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于今年2月1日落地,参与集采的药品涵盖心脑血管、消化、呼吸、肿瘤等临床学科等。在产生的集采结果中,39种药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其中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由原来782.4元/支降至237.7元/支,单支降价544.7元,大大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作为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组织全市12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集采药品报量,做好任务分解并指导医疗机构按照约定采购量做好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同时落实医保配套措施,做好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确保了国家药品集采成果按时落地,在降低我市患者就医用药负担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首年约定任务量粗略计算,国家三批次药品集采成果落地实施预计将节约药费1.83亿元,达到了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的目的。
2021-05-21 15:37 马洪军 2021年5月21日,我们又迎来了国家第四批集中采购成果的落地实施。本次国家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共有45种药品158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平均降价52%。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明显降低。以消化道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为例,集采后每片价格从9元下降到3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40元。抗癌药索拉非尼每片价格从95元下降到30元,按每天2片的服用量计算,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3900元。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单支价格从1500元降至600元,整个疗程可节省约3.6万元。精神疾病治疗药物氨磺必利原研药企业赛诺菲公司中选,单片价格由12元降至1.6元,患者每个月可节约费用约912元。随着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意味着国家已经实现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运行,接下来将会有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惠及全市患者。 近日,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对具体落地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确保第四批国家集采成果顺利落地实施。 与此同时,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成果于2021年1月1日起顺利落地实施,老百姓关注的冠脉支架进入了“百元时代”。据统计,此次集采,全市首年协议采购量为3600条,均价从1.3万元下降至700元,预计我市一年可节省相关费用支出4400多万元。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联盟医用耗材(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成果同步落地实施。不仅如此,自今年3月31日起,山东省首批5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也落地实施,进一步降低了冠脉支架手术的费用。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发挥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把医保服务送进群众的心里,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医保工作的根本标准,在服务群众中树牢宗旨意识,把群众心声作为谋事之基,把群众口碑作为评判标尺。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谢谢大家。
2021-05-21 15:41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1-05-21 15:41 中国网 刚才提到集中带量采购,为什么集中带量采购能够促使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2021-05-21 15:41 马洪军 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达到降低药价的目的,具体来说,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 一、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招采层级高;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组成采购联盟,采购数量大,作为采购方具备“带量采购”的团购优势,通过承诺采购量,给企业以稳定的销量预期,达到“以量换价”的目的。作为企业,稳定预期的较大规模的产量和销量降低了成本,企业愿意以较低的价格“以价换量”,达到占领市场、实现规模效益的目的。招采方在防范垄断和供应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完善采购规则,以公开、阳光的竞争实现药品降价。 二、招采合一。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医疗机构不能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品规数量等要求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保障供应。招采合一,既然招了,就必须采购,解决了过往招采中“招而不采”、中选药品进不了医院的问题,减少了中间环节,净化了行业生态,减少了企业的销售成本。 三、保证用量。通过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履行医保协议考核、医保支付政策协同、医保基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措施,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用中选药品,确保用量。改变“带金销售”模式,解决过往招采中“采而不用”“降价死”的问题,减少了企业销售费用。 四、保证回款。通过预付医保资金支付集采药品货款、履行医保协议考核等配套措施,解决过往招采中欠款多、回款周期长等问题,保证次月底药款结算,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总之,通过带量采购,给企业稳定的销量预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企业降价的内生动力,以量换价;通过招采合一、保证用量、保证回款,减少了中间环节,挤干了药价虚高水分,解决招而不采、采而不用、回款周期长等问题,降低企业的销售成本和财务成本;通过平台操作,完善招采规则,促进企业公平阳光竞价;通过政府组织,解决政府部门的协同、体制中的障碍、政策的衔接,促进了三医联动,形成了药企、医疗机构、患者、社会等多方共赢的局面,实现降药价、保质量、稳供应、促发展的改革目的。
2021-05-21 15:45 人民网 想问一下,我们百姓从哪里可以买到这些中选药品??
2021-05-21 15:45 陈云睛 2021年5月21日零时起,大家可以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在全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第960医院泰安院区购买这些中选药品。除此以外,在一些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能够购买中选药品。但医院药品配备方面,受医院级别、规模、诊疗科目范围等因素影响,对于所有的中选药品医院不一定全部配备,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购买。
2021-05-21 15:46 泰安日报 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吗?中选产品的质量是如何得到有力保障的?
2021-05-21 15:46 陈云晴 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入围资格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托底要求。一致性评价,既包括质量,也包括疗效,在药品的原辅料、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疗效等方面均有严格标准,以实现用药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是加强质量监管。药品中选后,相关职能部门也会强化监督中选品种的检查和产品抽检,确保降价不降质,让群众用上质量和疗效放心的药品。 二是夯实企业责任。企业是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药品的质量负责。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公告,中选药品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企业将被列入“违规名单”,并取消中选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取消上述企业或品种在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 2 年内参与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挤出的是以往在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不合理水分,而不是生产成本,因此降价显然不会降低产品质量。
2021-05-21 15:48 主山东广播电视台 如何确保让老百姓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2021-05-21 15:48 马洪军 为了确保让老百姓用上降价以后的药品,我们主要采用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和对医务人员处方点评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保证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让患者用得上降价药。 二是加强中选药品供应保障。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并做到及时配送,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保部门也会与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及时对接,联系供货,保障患者使用。 2021-05-21 15:49 主持人 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联系电话:699169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